民乐社区:开展“用法律呵护孩子的身心健康”未成年人保护宣讲家庭教育活动
2025-04-24 19:48:5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和平街道—民乐社区 | 编辑:梅晓蕾 | 作者:肖露平 唐庆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151

雨湖融媒4月24日讯(通讯员 肖露平 唐庆)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提高社区居民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,4月23日,和平街道民乐社区开展雨湖区向阳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线下活动——“利剑护蕾,雷霆行动”为主题的宣讲活动,湘潭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一级警长陈伟担任宣讲人。聚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防性侵知识普及,吸引辖区50余名家长参加。

活动伊始,陈伟以提问“未成年是多少岁”进行课前热身,随后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明确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并围绕“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”六大保护体系,结合法律条文阐释监护人职责。在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》讲解环节,陈伟列举了多种需要报告的情形,如未成年人身体遭受非正常损伤、疑似遭受性侵害、存在被家庭暴力或欺凌等情况,强调“别让沉默成为伤害帮凶,不报告可能要负法律责任,吹哨才是真保护”。

针对防性侵问题,陈伟进行了深入剖析。她介绍了猥亵和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界定,包括身体接触、非接触性侵害(猥亵)以及网络性侵(隔空猥亵)等形式,并结合《刑法》第237条【猥亵儿童罪】,阐述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同时,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,提供了分龄“保卫密码”:幼儿期(3 - 6岁)通过游戏和绘本帮助孩子认识身体隐私;学龄期(6 - 10岁)开展角色扮演等活动,引导幼儿明确表达拒绝;青春期(10岁 +)牢记“三问一查”。此外,还为家长提供了应急“四步法”,即停、听、记、动,指导家长在孩子可能受到伤害时及时正确行动。陈伟还特别提醒要警惕熟人作案,应避免让孩子单独与异性成人共处一室,并加强网络防护,监控社交软件、游戏聊天功能,警惕“线上诱导线下侵害”。

活动最后设置了互动答疑环节,陈伟针对居民提出的“保卫困惑”进行了现场解答。讲座结束后,不少家长仍意犹未尽,有的家长询问如何更好地与孩子沟通性侵相关话题,担心沟通不当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;有的家长则想了解在日常生活中,有哪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可能威胁到孩子的安全。陈伟都一一耐心解答,她强调家长要以平和、自然的态度与孩子交流,通过日常小事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,同时提醒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行为异常,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。

此次宣讲活动内容丰富、实用性强,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区环境。

责编:梅晓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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